自“观念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以来,彭桥派出所坚持“民有所求,我有所应”的工作导向,用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服务的宗旨,几经辗转,成功救助一位失忆老人,受到群众好评。
9月30日凌晨1时许,彭桥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赵河村口有一名老太太在路边坐着。值班民警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在五道口处发现一名年迈老人坐在路边。民警上前了解情况,交流中,老人精神恍惚,既说不出自己的姓名,也提供不了家人的联系方式和住址,经了解老人未携带身份证件,民警遂决定将其带回到派出所妥善安置。到所内后,通过多方查询得知老人为刘山村西聋岗组人。民警在与其家人联系未果后,根据户籍地址将其送至刘山村,到刘山村,发现该户已搬走,遂联系村干部,得知已搬移到其他地区,之后民警根据村干部所提供的地址驱车将老人安全送回家中。民警叮嘱家属,老人年纪大了,外出时应由家人陪同,家属表示今后会照顾好老人,对民警的暖心救助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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