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有网友投诉:“领导,春节临至,在北京顺义区调低风险等级为低分险的情况下,还要求返乡人员集中隔离,这与国家规定的低分险地区返乡携带核酸检测报告,居家14天健康检测两次核酸检测想违背。我们市怎么提现精准防疫,科学防疫的?就是一同视之吗?我们市的疫情防控指挥部就是这样排挤返乡人员的吗?” 中共邓州市委邓州市人民政府督查局2月3日回复如下: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根据国家、省、南阳市和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现就返邓入邓人员疫情防控管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返邓入邓人员范围 从邓州市域外进入我市人员,包括邓州籍和非邓州籍因工作、出差、旅游、探亲等入市人员。
二、境外返邓入邓人员管控措施 在入境地结束集中隔离后,入邓前3天向村(社区)报备,入邓时携带解除集中隔离报告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居家隔离7天。隔离期结束之前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中高风险所在县区返邓入邓人员管控措施 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入邓前3天向村(社区)报备,入邓后在辖区集中隔离场所集中隔离7天,再居家隔离7天。集中隔离期满、居家隔离期满时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不能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入邓前3天向村(社区)报备,入邓后在辖区集中隔离场所集中隔离14天,再居家隔离7天。集中隔离前、集中隔离期满、居家隔离期满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低风险地区返邓入邓人员管控措施 省外返邓入邓人员及省内从事进口冷链食品行业、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岗位、隔离场所、交通运输工具等重点行业人员,需持有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邓前3天向村(社区)报备。返邓入邓后不需要隔离,但须进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做好体温、症状监测,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必须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并在返乡后第7天和第14天分别做1次核酸检测;不能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入邓后居家隔离7天,居家隔离期间严禁外出,并在居家隔离前和隔离期满后分别做1次核酸检测。
省内返邓入邓人员,需持国务院行程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 低风险地区返邓入邓人员在邓期间,出发地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的,立即按中高风险地区返邓入邓人员管控政策执行。 五、严格落实隔离管控措施 须集中隔离人员在集中隔离期间,食宿、核酸检测费用自理。须居家隔离人员如无固定住所,由所在村(社区)或单位负责提供隔离场所。严格落实居家单人单间隔离医学观察管控措施,如在居家隔离期间擅自外出的,立即集中隔离7天。 六、强化“四方责任” 严格落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建立市、乡、村三级包干机制。以村(社区)为单位,加强拟返邓入邓人员排查,劝导非必要不返邓入邓。对确需返邓入邓的,要第一时间进行排查登记并上报乡镇(街区),纳入网格化管理。对居家隔离人员要定人、定责进行动态监测,发现在居家隔离期间外出的,第一时间报告并采取管控措施。 具体政策请网友向所在乡镇社区防控指挥部咨询。 欢迎你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