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27日,广西柳州籍男子韦某俄被我局民警从桂林押解回邓州,这个驾驶租用车辆流窜实施盗窃作案的犯罪嫌疑人在邓州“翻了车”。
2020年12月17日14时53分,邓州市田女士报警称家中被盗。民警快速到达现场,经了解,田女士当天下午1点多送儿子上学,40多分钟后回到家中,发现衣柜内抽屉里面存放的1个金戒指、1条金手链、1条珍珠项链、2个金手镯、2条金项链全部被盗,价值22000余元。 邓州刑警大队迅速成立由民警胡志强、王前顺负责的专案组全力开展侦破,经现场勘查、走访周边邻居、调取案发现场周围监控,确认该案嫌疑人为两名男子,作案前驾驶一辆白色小轿车。 在多部门警种的配合下,民警经过大量侦查工作,发现该车系广东省某租车公司车辆,案发前一天晚上到达邓州市,当晚,车上两名男子入住邓州某宾馆。专案民警经过多方核实,最终确定两名男子系有盗窃前科的广西柳州市男子韦某俄(男,1991年10月出生)和韦某何(男,1989年11月出生),专案组随即对两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上网追逃。 2021年1月14日,犯罪嫌疑人韦某俄被广西桂林警方抓获,27日,民警将其押解回邓州。 经审讯,韦某俄对其伙同韦某何租车流窜到邓州实施入室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韦某俄已被依法刑事拘留,另一涉案人员韦某何正在全力追捕中。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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