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询问:本人是邓州户口,媳妇是开封户口,小孩2020年07月21出生在邓州市中心医院,出生后因新生儿肺部感染当天送入中心医院儿童重症监护室住院,因我们夫妻都是三门峡职工医保,不能出院随我俩医保报销。现小孩户口、社保卡都在邓州办完了,怎么才能把住院费用报销? 中共邓州市委邓州市人民政府督查局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已责成邓州市医疗保障局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经查,邓州市双职工新生儿参保政策,新生儿出生当年,为邓州市户口,新生儿父母双方至少有一方在邓州市参保,可随父或母亲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由于网友夫妻双方均在外地参保,不符合邓州市双职工新生儿参保政策,所以新生儿无法在邓州市享受医保待遇,经与网友联系,表示理解。
欢迎你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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