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4处古建筑入选!河南公布第八批文物保护单位名单!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八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名单的通知
2021年12月24日
各省辖市人民政府、济源示范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省政府核定第八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351处(见附件1),其中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15处,石窟寺及石刻9处,古建筑128处,古遗址78处,古墓葬21处;另有与现有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合并的项目5处(见附件2),现予公布。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
河南省人民政府2021年12月17日
附件1
相关知识:文物保护单位为中国大陆对确定纳入保护对象的不可移动文物的统称,并对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实施重点保护的区域。文物保护单位是指在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等所在地设立的,用于文物保护工作的单位。文物保护单位都是古代科学技术信息的媒体,对于科技史和科学技术研究有着重要意义。文物保护单位分为三级即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保护单位根据其级别分别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省级政府、市县级政府划定保护范围,设立文物保护标志及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并区别情况分别设置专门机构或者专人负责管理。文物保护单位的概念最早是1956年国务院《关于在农业生产建设中保护文物的通知》中第一次提出来的,1961被写入了《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1982年被写入了《文物保护法》。实践证明,文物保护单位制度作为文物保护领域的一项基本的制度,是符合我们国家国情的,这个制度制定以来,对我国文物的保护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三条规定: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在省级、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选择具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或者直接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报国务院核定公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并报国务院备案。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别由设区的市、自治州和县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一旦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其保护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建设工程应当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的,对文物保护单位遵循实施原址保护。因特殊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必须保证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并经核定公布该文物保护单位的政府批准,在批准前应当征得上一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同意。2019年10月16日《国务院关于核定并公布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正式印发。2019年10月7日新增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简称“国保单位”)共计762处,以及与现有国保单位合并的项目50处。
附件2与现有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合并的项目一、东王封靳氏祖茔,并入第五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靳德茂墓。二、中原军区暨中原野战军司令部通讯处旧址、中原军区暨中原野战军司令部警卫团旧址、杨岗会议旧址,并入第七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中共中央中原局中原军区宝丰旧址群。三、河南省人民委员会直属机关办公楼旧址,并入第七批河南省文物保护单位河南省人民委员会办公旧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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