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司法局:确保“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12月21日,河南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刘红平等一行三人到我市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专题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党组书记、局长张朝阳陪同调研。在座谈会上,调研组听取了律师工作管理科楚建岭科长关于我市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汇报,现场查看了档案资料、工作台账,并详细了解顾问律师进村后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省律协副会长刘红平充分肯定了我市律师在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要求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在群众中的知晓度,进一步推动邓州市“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顺利开展;同时要加强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用活考核监督“指挥棒”,进一步调动全市律师和法律服务工作者服务群众、服务社会的公益热情,形成邓州“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特色。并和与会代表深入交流关于在此项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意见及建议。
随后,调研组一行来到古城办事处大西关居委会和陶营镇卢岗村就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实地调研和现场指导,查看了“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有关台账资料、村(居)法律顾问的工作日志,向法律顾问和村委会干部详细询问了法律服务方式、服务时间及群众满意度等情况,征求了村委干部和群众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
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朝阳表示,邓州市司法局将对照省厅要求,统筹各方资源加强宣传、增加顾问律师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确保“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以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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