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市宗教场所开放了,要做到一下几点
关于做好宗教活动场所有序开放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办:根据省委统战部今天上午的通知,现就调整“双暂停”措施、做好我市宗教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一、落实疫情防控责任有序开放。各地与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判,在制定好工作预案、备足防疫物资的前提下,自行决定开放时间,开放前要提前向宗教局上报开放时间。要落实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组织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宗教团体要加强对场所防控的指导,乡村“两员”要落实巡查监管责任。场所开放前,要进行房屋安全、消防等检查。二、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宗教场所要根据平时掌握的信教群众信息,提前进行提醒,进入宗教活动场所的人员采取线上预约和线下登记方式,引导他们错时分流参加活动;场所入口设置1米线,必须实时登记、扫码、测温,全程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无法扫码的老人必须核实近14天行程;要采取错位就坐、间隔就坐的形式,保持一米以上的距离。宗教活动期间尽量保持开窗通风,密闭条件下(场所通风条件差、夏天开空调关闭门窗等),宗教活动时间原则上控制在一个小时左右。举行多场次宗教活动的场所,每场次宗教活动间隔时间不低于一小时,间隔期间要进行开窗通风、清洁、消毒。暂不批准大型宗教活动。三、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宗教场所要制定恢复宗教活动后的应急处置预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若出现发热等现象,要及时与当地疫情指挥部联系,按照防控要求,采取隔离治疗等措施,暂停场所对外开放和宗教活动,并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统战、宗教部门报告。民间信仰场所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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