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一村民申请农村宅基地!官方回应其城里有商品房不符合要求!
3月7日,有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邓州市委书记专栏投诉:申请土地 和宅基地 您好书记,我是彭桥镇南岗村的村民:我们家是这个情况我是87年出生的我还有一个弟弟和一个姐姐,我是2008年结婚我弟弟是2007年结的婚。从我记事起到现在我们村没有分过土地都是有户口的,如今我们一家算上我父母一共有十一口人却只有五口人的土地六口人是没有土地的,现在都还居住在父母八十年代建的三间正房和两间偏方都是瓦房下大雨还漏雨的屋子里。
多次向村里申请土地和宅基地(我和父母都早已分户)可迟迟得不到解决。我们村好多一家人占有几十亩土地和多处宅基地的情况,有好多在水泥路边自家的耕地上建了房屋(村里也没有规划),村里说水泥路边我家有地就可以建房 没有你的话可以向有土地的购买。我希望书记和有关领导能够给与帮助和解决。谢谢,谢谢,谢谢!!!
3月12日,中共邓州市委邓州市人民政府督查局官方回应:网友: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您的留言已收悉。我们已责成邓州市彭桥镇政府进行了认真调查处理。收到网友反映的问题后,彭桥镇党委、镇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以常务副镇长、管理区书记、包村干部和农业中心、村镇中心的负责人组成联合调查组,对网友反映求助解决土地和宅基地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问题已查清,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反映全家11个人,现有分责任田5个人,剩余6人无责任田一事。经查:网友户籍显示全家7口人(分别是其父母2人、夫妻2人和子女3人)。其弟弟一家4口人(分别是夫妻2人,子女2人)。网友于2008年结婚,后生育3子,其弟弟于2007年结婚,后生育2子。经询问该组最后一次分地时间是1989年秋季,当时该户全家5个人(含其姐姐已出嫁多年),人均责任田2.39亩,共计11.95亩。
该组也无集体土地,且也多次商讨召开本组党员、群众代表会议,商议对该组土地进行重新分地,均因诸多因素未能获得多数群众认可而搁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该组自第二轮土地延包政策实施以来未调整土地符合上级有关政策,在群众不同意的情况下,上级部门也无法强迫重新分配责任田。
下一步,为解决网友家由于人多地少这一实际情况,南岗村村支两委继续想尽办法解决。
反映全家现在住房破旧,房子面积小不够住,要求建房无宅基地的问题。经查:网友全家有11人,网友全家常年在天津务工,有一辆宝马小轿车,邓州市市内有一套商品房,其弟弟在彭桥镇庙湾五岔路口有一处上三下三两层楼房。其父母另住,现居住的房屋为80年代建的,3间主房和2间偏方的砖木屋架房,房子年久破旧。
根据“河南省农村宅基地和村民自建房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一户一宅”和先规划后建房的要求,现在申请宅基地应该不符合要求的,待政策具体细则下来后再按照政策解决。
综上所述,彭桥镇调查组建议南岗村村支两委对网友做好耐心细致的政策解释和思想稳控工作。欢迎你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及时给我们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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