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2月8日15时许,家住三里桥居委会的付某回到家中,看见其院内落了一只野生鸟类,不停的舞动翅膀却飞不起来,疑似受伤,付某随即上前查看发现:该鸟疑似为国家保护动物,生性凶猛,不停的用喙啄付某。随后,付某用渔网罩住该鸟,并将其放在纸箱内送到了西关派出所。在派出所内,民警魏晶发现该鸟一只翅膀受伤,暂时无法适应自然环境,不适合放生,随后便联系林业部门。林业部门工作人员赶到后,确定该受伤鸟类是隼,属于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体型小飞行快、生性凶猛,因左翅膀受伤无法飞行,随后林业部门工作人员登记情况后,将隼带走悉心照料,待其恢复后再放回大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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