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纪委监委:新野、社旗、邓州三起违规饮酒问题被通报处理
为严肃工作纪律,警示教育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纪法规,市纪委监委于近期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新野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工作人员翟江涛、李昌违规饮酒问题。2020年10月23日中午,翟江涛到李昌家中吃饭,两人违规饮用白酒。当天下午,翟江涛参加南阳市委第六巡察组第十二分组召开的会议时,被当场发现,造成不良影响。对此,县交通局党组成员、机关纪委书记夏荣保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局党组书记詹恩强、局长汤清泉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20年11月23日,新野县监委给予翟江涛降级处分、给予李昌记过处分;新野县纪委给予夏荣保党内警告处分,给予詹恩强、汤清泉提醒谈话处理。社旗县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贺新增、李坤违规饮酒问题。2020年10月5日中午,当日值班人员贺新增离岗,在饭店与亲友就餐并违规饮酒;李坤离岗,在自己家中与亲友就餐并违规饮酒,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1月24日,社旗县监委分别给予贺新增、李坤政务记过处分。
邓州市交通运输局副科级干部刘传敏违规饮酒问题。2020年10月28日中午,刘传敏在家中宴请亲戚,席间刘传敏违规饮用白酒。当天下午,刘传敏参加南阳市委第六巡察组第七分组召开的会议时,被当场发现,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2月17日,邓州市纪委给予刘传敏党内警告处分。
市纪委监委指出,上述典型案例,有的明知下午有重要会议、仍在中午违规饮酒,有的值班期间脱岗违规饮酒,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损坏党员干部队伍形象。全市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加强自我约束,严格遵守作风纪律各项要求。
市纪委监委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精神,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严防在先,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做到严抓严管、守土尽责。
市纪委监委强调,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坚持从政治上认识和对待作风问题,从常态从严整治违规饮酒问题抓起,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纠治“四风”,引导激励广大党员干部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和工作状态,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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