淅川县纪委监委通报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为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淅川县纪委监委公开曝光1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淅川县滔河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邹红岩在公务招待过程中超标准接待问题。2020年5月25日,滔河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邹红岩在公务招待过程中超标准接待,违规提供白酒。2020年9月24日,淅川县纪委给予邹红岩党内警告处分。
2.淅川县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范华公车私用问题。2019年11月29日,县农业农村局二级主任科员范华在外开会期间,违规乘坐单位公车参加个人宴请活动。2020年6月16日,淅川县纪委给予范华党内警告处分。
3.淅川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朱少林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7年至2020年春节期间,县公安局原党委委员朱少林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2.7万元、白酒7件。因朱少林另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20年8月20日淅川县纪委监委给予朱少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4.淅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股股长章健违规操办乔迁宴问题。2019年12月13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股股长章健违规操办乔迁事宜,荆紫关镇主任科员孔繁明违规送礼金500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任科员王胜杰违规送礼金500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人事股股长李军违规送礼金300元,合计1300元。因孔繁明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调查,2020年9月24日,淅川县纪委给予孔繁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0年10月15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给予章健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2020年10月10日,淅川县纪委分别给予王胜杰、李军诫勉谈话处理。
5.淅川县物资总公司煤建公司职工冯雪清公车私用问题。2020年5月6日至6月4日,县物资总公司煤建公司职工冯雪清(2007年5月至今借调至县商务局执法大队)多次违规驾驶公车回家,并将公车停放于其家附近;县商务局主任科员范坚顺对单位公车监管不力,应负一定责任。2020年10月13日,淅川县物资总公司党委给予冯雪清党内警告处分;2020年7月22日,淅川县纪委给予范坚顺诫勉谈话处理。
6.楚都饭店办公室主任吕世斌监管不力导致公车私用问题。2020年7月至8月,楚都饭店办公室主任吕世斌对单位公车监管不力,导致单位下属修理厂员工多次驾驶公车办私事。2020年9月10日,淅川县纪委给予吕世斌诫勉谈话处理。 7.淅川县上集镇关帝村原党支部书记贺显明等三人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8年7月,上集镇关帝村原党支部书记贺显明、村主任曹国忠、上集镇村镇建设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张兵违规接受关帝村“四整治”改造项目施工方吕某某宴请。因贺显明、曹国忠另有其他违纪行为,2020年9月24日,淅川县纪委给予贺显明开除党籍处分;2020年7月20日,上集镇纪委给予曹国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020年7月22日,上集镇纪委给予张兵诫勉谈话处理。
8.淅川县滔河乡刘伙村党支部书记李保玉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8年至2019年,滔河乡刘伙村党支部书记李保玉违规将该村烟酒、就餐等招待费用2000元、7000元,共计9000元在乡“三资”中心列支报销。2020年9月28日,滔河乡纪委给予李保玉诫勉谈话处理,并收缴违纪所得。
9.淅川县荆紫关镇南街村党支部书记符国强家属违规操办孙女生日宴问题。2019年12月20日,荆紫关镇南街村党支部书记符国强之子符亚伟为操办女儿12岁生日,在符国强不知情的情况下,用符国强手机群发宴请信息,符国强虽反对符亚伟操办女儿生日宴且当天未参加宴席,但仍有近亲属以外人员参与,造成了不良影响,案发后,符国强已退还符亚伟违规收受的礼金1.03万。2020年6月28日,荆紫关镇纪委给予符国强诫勉谈话处理。
10.淅川县交通运输执法局九重中队职工黄安波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6月4日和9月11日,县交通运输执法局九重中队职工黄安波先后两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000元。2020年6月9日,淅川县纪委给予黄安波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11.淅川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勤务中队职工侯冰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9年9月12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勤务中队职工侯冰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共计500元,并在执法中使用幅度内最轻处罚标准对其进行处理。2020年6月9日,淅川县纪委给予侯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来源:淅川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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