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州群众遭遇某楼盘推迟交房退房难问题:推诿三个月回复走程序
邓州网友爆料:自己2019年三月在海德堡购房置业,说好的2019年12月份交房。竟一直推迟无法兑现承诺,2020年3月家人商议后一致决定退房。后由销售顾问办理申请退款,又遭遇三个月推诿。多次询问均以在走程序,实在无语。买房时咋走程序那么快?
据悉邓州海德堡项目位于交通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向南300米,由河南合海东润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开发。
项目位于西城区,交通路与人民路交叉口,交通便利,四通八达。周边有火车站、汽车站、新风市场、万德隆、学校医院等配套,满足您的生活需求!
项目总占地500亩,目前开发的一期占地55亩,绿化率40%,总共15栋楼,现在盖出来的是8栋楼,1 #2 #3#4#5#6#7#8。
买房子就是为了住,可是开发商延期交房的事情却不绝于耳。如果延期的时间不长,倒可以等等。但是如果延期交房太久,很多购房者就会要求解除合同。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以退房吗?什么情况可以退房?开发商延期交房可以退房吗?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可以解除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对“合理期限”进行了明确,该解释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该解释又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因此,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话,购房人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和退房。但是必须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不可抗力延期也要有期限延期交房违约金依据的标准一般是合同。现实生活中,房屋买卖合同对于开发商的约束力并没有那么大。主要原因是购房合同是开发商提供的,对于延期交房等可能产生纠纷的一些情况,开发商早就想到了应对的措施,规避其中带来的一些风险。而约定的违约金低于购房者实际损失的时候,购房者很难举证自己的实际损失有哪些。而在购房合同中,往往会规定由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延期交房是合理的。而即使这些不可抗力因素属于合理的延期理由,也不能无限制地延期下去,必须要有个期限。当不可抗力因素消失后,给予一定的合理延期期限。而合理与否,需要由购房者和开发商协商。或者通过法院或者仲裁部门裁定。综合验收和单体验收要搞清一般法律规定上的验收指的是综合验收,也就是通过政府的消防、卫生等等验收,并且在建设部门经过了验收备案。但有的购房合同上规定的交房验收,写的是单体验收,也就是只要施工方、开发商和设计方三方联合验收就成了。而在诉讼过程中,部分法院会根据合同约定的条款来判决,购房者就容易吃哑巴亏。而一般的购房合同中都有十几页,有的开发商会在合同中增加附件,有的开发商会在合同中预留一部分的空白,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也要注意这点,避免开发商延期交房而购房者的损失得不到赔偿的情况出现。 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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